民事訴訟勝訴或敗訴的結果各是甚麼?
勝訴結果:法庭頒布賠償金、禁制令或特定履行令;獲得訟費命令 (Costs Order),遵循「訟費隨敗訴方」原則,敗訴方通常須支付勝訴方約六成至八成的合理律師費;強制執行程序,若對方拒付,可申請扣押財產(執達吏出動)、第三者債務令(凍結銀行戶口)或申請對方破產或清盤。敗訴結果:須履行賠償或執行特定命令;須負擔雙重律師費(自己律師費及勝訴方的大部分訟費);需在 28 天內評估是否有合理法律依據提出上訴。
閱讀全文 →勝訴結果:法庭頒布賠償金、禁制令或特定履行令;獲得訟費命令 (Costs Order),遵循「訟費隨敗訴方」原則,敗訴方通常須支付勝訴方約六成至八成的合理律師費;強制執行程序,若對方拒付,可申請扣押財產(執達吏出動)、第三者債務令(凍結銀行戶口)或申請對方破產或清盤。敗訴結果:須履行賠償或執行特定命令;須負擔雙重律師費(自己律師費及勝訴方的大部分訟費);需在 28 天內評估是否有合理法律依據提出上訴。
閱讀全文 →獲判無罪 (Acquittal):即時獲釋,所有保釋條件解除,不會留下案底;可退還保釋金及取回非違禁扣押證物;一般可向法庭申請由控方支付被告人的法律費用(訟費)。被定罪 (Convicted):面臨即時監禁、緩刑、罰款、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等判刑;即時留下刑事案底,影響專業資格、良民證及移民申請;須在法定期限內(裁判法院 14 天內;區域或高等法院 28 天內)決定是否就定罪或判刑提出上訴。
閱讀全文 →處理步驟包括:1. 確定管轄權:檢視合約是否指定內地法院管轄或指定仲裁機構(如貿仲委、深圳國際仲裁院);2. 委聘內地律師:香港律師不能直接在內地法院出庭,須委聘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資格的內地律師(或具大灣區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);3. 公證轉遞授權書:在香港產生的授權委託書及證據,必須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辦理公證及審核轉遞加章;4. 判決跨境執行:在內地取得生效判決後,可依據兩地互認安排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登記及執行。
閱讀全文 →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Law Clear 並非律師行,不能代表閣下行事。